你分不清人和物么?
人有排除他人干扰正常生活的权利。具体看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另外,人是活的,她觉得干扰了她的生活就要表示。直接向跟着她的人表示,或向管理部门表示,由管理部门转述都可以。你再雇人跟着就违法了。
如果她认为这没什么的,甚至乐在其中。谁也不能说你违法了。
【 在 HYNOS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次未发表的内容~~~
: 你要这么说的话,那就只好回到前面的例子了:我雇佣几十个民工天天跟着某人女眷,别的什么都不做,请问哪条成文法规定这是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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