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没有这样的车。
车辆报废是有规定和程序的。
出厂前就废了由生产厂家负责,在4S放废了由4S管。
卖出去的车由车主管。
之前就有一个类似案例里是放了很久的废车,车主因车辆未依规定报废而担责。
如果有一个车从4S直接拉回车主家里,没有到车管所登记,从此就在院子里和拖车上切换,从来没开过,还没有达到报废标准,它不受道交法第10条和第14条约束。
有没有别的法管我就不清楚了,这种可能会被当成收藏什么的用相应法规管吧。
【 在 cloudlight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这就是一辆废车,没注册,也没打算开,就是放在那里,你再查查哪条法律能规范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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