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法规,第一是在高速上需要执行,
第二需要同时开“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这里不是或,是和,双闪还在最后。
我国法规模糊不清的地方甚多,需要再解释,立法之人都不一定理解双闪的真正用途,抄别人的法条也是瞎抄。就说这一条,有谁能把所有灯都点亮?
【 在 DriftKing (DriftK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秀无知了
: 双闪即危险报警闪光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1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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