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那句话,你直接说警察就是对的不就完了吗?
你看你为了证明自己观点的合理性用了多少主观性的描述?什么“最硬”、“最脆弱”、“明显”、“就是”。
可惜再强的心理暗示也只不过是心理暗示,只能把自己往沟里带。记住,这是刑事,只要一个可能性不能排除,不管你觉得你的观点多正确都不能得出涉嫌犯罪的结论。
单就意图而言,不论是防卫,提醒,还是单纯的应激反应等等,哪种你能排除的掉?
靠你的“显然”排除,还是靠不符合你心中最佳的防卫,提醒等方式来排除?
更不要说一般人根本无法预料到自己一肘就能击碎后挡风。这么容易碎的话,安全锤不成了智商税了?
【 在 kettle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你懂法律,保时捷行人和警察都不懂,还敢威胁法官呢,你整就是个法盲,
: 主观上用身体最硬的部位攻击对方最脆弱的部位意图明显就是损坏,客观上玻璃也损坏了,
: 主客观统一就是故意损坏没得跑,行人知道这个所以接受调解最他来说就是最优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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