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行为事实会有很细节的描述,是不胡能乱参见的,“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
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就是说,单方挑事才能叫寻衅滋事,所以,lz说的人行道上顶小学生可以判成寻衅滋事,
但是本案行人也有堵路行为在先激化矛盾,判寻衅滋事显然是不合适的
【 在 Laurasia (从头再来) 的大作中提到: 】
: 参见杭州保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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