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可以算,看了判决书全文我觉得检方是想搞个大的,结果被辩方搞成过失杀人,如果一开始检方就按交通肇事罪提出检控,就不用去纠结是故意还是过失了。
但如果按交通肇事判,顶格也就七年,何况他这里还有赔偿自首谅解情节,刑期未必会比现在六年高。
被告人孙睿。因交通肇事于2014年1月17日被行政拘留,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同年1月18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同年1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杭州市看守所。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5月19日以杭检刑诉(2014)104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睿犯故意杀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余美萍及魏婧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孙睿及其辩护人徐宗新、杨文斌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报经批准,依法延长审限。现已审理终结。
【 在 thulld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算故意杀人还是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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