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普法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四条 车辆、行人应当各行其道,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货运汽车、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在慢速车道行驶;大客车不得在快速车道行驶,但超越前方车辆时除外;
(二)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和摩托车,只准在辅路行驶;
-------------道交法实施办法之外,北京交管局网站可查询的摩托车限行规定:
本市关于摩托车的限行规定具体如下:
京A牌照在长安街、南北长街、天安门、府右街都分时段限行,其他区域不限行;
京B牌照北京市四环以内道路限行,四环辅路不限行;
外地牌照北京市六环路以内限行,六环主路不限行;
北京市所有摩托车,2、3、4、5环主路全部限行,阜石路高架、西直门外大街、北大街、奥林西路等均限制摩托车行驶;
关于其他具体路段对摩托车的禁限措施,请以交通标志为准。
【 在 Aaro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主路也不禁行
:
--
FROM 111.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