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这个严重超速的案例判同责我是支持的,前面回帖不厚道的说希望掉头全责,是有点矫枉必须过正的意思。毕竟现在马路上先探头卡位,再慢慢挪的骚操作比比皆是,简直是马路头号毒瘤,甭管是掉头还是变道,一方面这种操作自己速度很慢防碍了效率,更重要的是造成整体上要处处防备的态势,搞得有路权的车普遍不敢开快。国家培养咱这么多年,也不能只是拥堵了骂骂,骂完无能为力。打几行字的事水滴石穿效果不管大小终归是有的
【 在 BlackInk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吧,掉头是合法的,若以正常时速推断当时可以掉头,那么凯迪拉克也要负责,这个定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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