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
发文字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1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18-03-30
实施日期2018-05-01
发布机关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2018年3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停车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用。 违反前款规定,由区停车管理部门进行催缴,并处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在 hulibuhutu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只是部门规章,还是地方部门规章,法律地位是最低的吧?出这个规章违法不?
: 晚交停车费就能罚款?停车费和停车不是商业行为?还能罚款呢?
: 银行都不敢这么任性吧,也只要滞纳金。信用卡滞纳金按账单总额,而不是按未还款额交滞纳金都被喷死了,是不是应该改成晚还款罚十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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