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目前司法倾向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众安全罪规制
“辅助”驾驶没问题
【 在 lacrover (laco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些都根本达不到大规模民用的水准,想做到民用必须靠车辆集群和道路基站,传输到底是星链还是5G也需要确认。waymo现在也只是塞班的水准,离智能实用还远。
: 另外现在最大的伦理问题也没搞定,自动驾驶违章和交通事故谁来负责都没有定论,保险也没有对自动驾驶的相关险种,各方面来说都没到实用标准。
: 【 在 moudy 的大作中提到: 】
: : 现在的L2类似当年的palm,tesla这类激进的L2.5类似wince
--
FROM 101.8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