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死的案例一直是该赔钱就要赔钱的
【 在 freshcool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前真的很少看到这样的判例
: 现在还有这样的
: [cp]#各地交管见闻#【#醉驾电动车逆行撞上宝马#物损达8万 交警:骑手全责】前不久,南通男子张某醉酒骑电动车,撞上了对向行驶的宝马轿车。经查,这辆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斜穿,并且闯红灯逆向行驶,最终事故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宝马全部车损需由张某承担,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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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20.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