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 在 toutaku 的大作中提到: 】
: 今天网上看了一个事故新闻,想到一个问题:
: 如果一起交通事故,例如,轿车无责,撞倒了摩托车(为了简化问题,不引入非机动车),导致摩托车手重伤,那么,轿车司机有义务呼叫120吗?叫了,钱谁给?会不会赖到自己头上了?不叫,对方死了,自己要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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