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法中有“避让”行人条款,注意不是车车之间的“让行”
但实践中却是避让方自己承担责任,比如唐山教科书式老赖,因为避让行人反而被判逆行。。。担上主责,坐牢还要赔百万
【 在 Contador 的大作中提到: 】
: 冤有头债有主,踩死刹车别打方向,谁挡道撞谁,乱打方向撞了其他人当然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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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中交通法就没有所谓的“紧急避让”的条款,根本没法做出相关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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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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