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以员工被行政拘留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可取的。这是谁说的,而且这个说法非常模糊,不可取不是禁止。
【 在 roselara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予以开除。 单位以员工被行政拘留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可取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根据有关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法院判处刑罚的,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及缓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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