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章取义
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后面那么大一段被你吃了?
白车有充足安全距离吗?白车超车后有空间拉开必要安全距离驶回原车道吗?条件都不具备硬超,自己也估计不准,菜比一个。
【 在 moudy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嘴一张,违法都不自知,别误导版友啦!
: “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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