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是通用惯例,感觉这样最人性化,不妨理解成决策人员认为基于当前的整体路况,车况,交通参与者的平均意识,120是个很好的效率和安全的平衡点,同时允许一定程度的个性化差异化,比如赶时间和集体超速。最终把整体速度平均在120附近,如果硬掐120,总体得在100出头了(见很多超抓得严的地方,基本都很保守,堵成屎),如果官定140且140必罚,对于偶尔短时加速超车(比如一个135的车,你为了安全以150拉开距离,而不是140的超那样很危险)和偶尔速度把握不稳的情况又不公平
【 在 littlebenb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一事不明,如果限速80,表速100过,限速120,跑140。 那为何不直接把限速改成100,140, 不够的话改成120,高速改成180?
:
--
FROM 183.19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