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减速创造出大货勉强完成超车的条件,但是不具备大货安全地完成超车的条件。
你还得注意到大货的对面来车在见到大货以后自己的正常行驶明显是已经被干扰了的,假定对向车看到大货逆行时保持正常行驶速度,那大货发起超车时就不具备安全造成超车的条件。
现在说的并不是面包车是否有有理让无理的能力,而是面包车在47条的条文规定下有没有不靠右的法定权利。
【 在 moudy 的大作中提到: 】
: 任何一个正常司机都能看出这个视频里面包车完全可以处理好自己的安全。
: 不用任何脑补。你的第一句话就是彻头彻尾的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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