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比太烂,你觉得两年结婚28次每次买卖车牌和两年结婚3次没有买卖车牌,这俩事有可比性么?中间不可能明确定义线画在哪,不等于就不能确定你肯定过线了。威不可测啥,你上街问100个扫地大妈卖菜阿姨这人在干啥,你看有1个会觉得是在恋爱结婚过日子不。这是常识,不需要揣着明白装糊涂。
【 在 LYMing1986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意思是,28次如果算,27次算不算?26次呢?25次呢?
: 依次到4次,3次?
: 所以,如果打算不明示门槛,还是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思路咯?
: ...................
--
FROM 106.3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