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这么说,处罚以结婚为手段过户京牌还是"明显不合理"呢
因为获得京牌是人民群众的正当诉求,而获得京牌的途径被交管部门严格限制为摇号和婚姻。导致结婚28次的肇事者是北京交管部门,所以处罚当事人是明显不合理的
【 在 feelsgood 的大作中提到: 】
: 去学学为什么立法会有“明显不合理”、“明显超过债务数额”、“明显超出诉讼标的”、“明显不公平”这种表述。作为例子,你可以试着解释解释,为什么刑法规定成立正当防卫只要求不“明显超出必要限度”,而不明确规定只允许反砍几刀以下。再试着解释解释,你把对方砍翻之后又补了100刀,是不是就可以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砍几刀”而不能认定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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