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MasonBJ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谈驾驶技术,小区里多几个这样的业主挺好,能迫使物业做好本职工作
很难,我们小区居委会伙同物业收地上停车费,就做一个协议必须得签,不签不让进小区,而且就一份协议只放在物业,收费标准直接由居委会定,业主提出应该有业委会决定多少,结果居委会私下搞一个成立业委会投票,电话通知业主一个一个的去居委会投票,票面只要居委会的五个人,结果居委会书记当选业委会,镇政府不同意这次的选举结果,后来被居委会走路子被承认,现在业主闹,物业直接把所有的车位上地锁,打市长热线,受理后发到街道办,街道办再到居委会,全部压下来-------找哪说理去!还皇城脚下-----!!!
--
FROM 221.218.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