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北京的车牌是 不承认也不允许买卖的
即使双方签署的所谓买断协议 法律上是无效的
出租方 最大风险是 租牌方万一事故等,可能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和损失(这里不杠 车主无过失,真出了大事,就算无责想全身而退太难,毕竟违法出租车牌在先)
租牌方 最大的风险就是 出租方 违约等提前要求将车牌和车辆收回,特别是车辆是租牌方全款买的情况下,可能要遭受一定经济损失,比如将车辆卖出腾出车牌,或者将车辆外迁。当然最糟糕就是 本帖里提到的无车报废
【 在 qinning199 的大作中提到: 】
: 签个租车合同,租牌人全款买车,然后租赁出去,到期买断,有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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