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辆非常合理,草案就是这个思路。
现在关键是是否可以转让。
严格意义讲,夫妻之间不是转让,是更名,因为属于两者的共同财产,仅仅是挂在谁的名义下而已。
所以,我觉得细则合理的应该是(个人觉得),夫妻更名没问题,但是对其有限制,比如无车,本市户籍,有摇号资格等。
对于子女,只能继承,而不能随意转让了。
这其实符合民法典关于物权的大原则(俺其实不懂)
不知道,一切猜猜看
【 在 chzhang7901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人一车挺好的啊
:
: 家里那么多人呢,真需要,一人一辆还不够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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