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让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救护车的应当让行,是别人在让星的状态下,他
不能瞎开
同理,转完让直行,直行车有保证安全的义务吗?有,那么是不是转完车就不是全责了
?这么简单的问题,还有什么可掰扯的
【 在 SwimingPig (游泳的猪)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的车应当也就是必须避让,但是这和鸣笛的救护车也要保证安全不矛盾,不是说制约束另一方而对自己一方完全没有约束,不能把这两个方面混为一谈。就像有人说的极端例子,一个方向鸣笛的救护车,一个方向鸣笛的消防车,最后路口撞上了,谁该担责任?各打五十大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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