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刑不该依据法律条款吗?”
这是对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就是首先必须遵守的法律条款,法院必须首先保证程序公正,才有可能谈得上实体公正。每个法律程序都有自己的特定目的,本案这个情况,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明显有问题,那你要发动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再审,而不能直接加重。二审程序本质上是给被告的救济程序,不是干这个用的。
【 在 sy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么说也不对吧,法院判刑不该依据法律条款吗?
: 比方说他这个酒后驾车肇事致人死亡还逃逸,后自首,积极赔偿死者家属,取得谅解。
: 这里面既有从重到顶格判刑的情节,也有从轻的情节。最后二审法院综合考虑,按法律条款,取中,判了3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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