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多少是另一回事。一审判的也可以理解和接受。毕竟确实情节恶劣,知法犯法,但事后赔160万确实也不少了,补偿的诚意还是有的。
这个案子,争议点在于二审法院的做法貌似没有违背法条,但是违背了立法原则。
他其实有其他更没有争议的手段来实现同样的目的,但是选择了简单粗暴的擦边球方式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酒驾+逃逸,情节特别恶劣,3-7年跑不了
: 即使发回重审也是同样结果
: 这个程序也没有违法,也没有违反程序正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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