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案子也不是一次了,我以前也见过检察院抗诉求减刑,结果二审法院判加刑了的,那次也是引起了很大争议。
从这种司法实践来看,可能法院就是认定了“抗诉可以加刑”这一原则,而不区分检察院抗诉是为了加刑还是减刑。我猜想啊,也许是法院不希望检察院抗诉减刑,你检察院觉得刑罚轻了抗诉是分内之事,你有啥必要去帮着被告人去减轻刑罚呢,你这是不务正业、牝鸡司晨,所以我法院专门要驳你的面子。
我建议干脆以后刑事诉讼法修改得了,明确检察院只允许因为判轻了而抗诉,不允许因为判重了而抗诉,要是判重了,那是被告人自己的事,他自己会去上诉,用不着你检察院去帮忙。
【 在 feelsgood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一开始就说了,这是个引起巨大争议的案子。既然有争议,当然就意味着也有支持二审。但这个案子在学理上其实没什么好讨论的,二审的错误显而易见。不但法律上不对,政治上也是不正确的,这样判,那认罪认罚制度就不用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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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ayernfans FROM 111.207.1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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