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的职责是"诉",这个角色应该是站在受害人和法律的立场惩罚犯罪。
公诉案中受害人一方如果认为量刑过轻应该怎么办?谁代表受害人"上诉"?
【 在 feelsgood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是不对的,刑事案件行使的是公权力,不能说检察院是站原告这边,应该说是国家和法律这边,这个区别是很大的。你想想,刑事法庭上,检察院的角色叫“公诉人”,可不是原告或者原告代理人。既然是代表国家公权力,如果认为法院裁判有问题,当然是可以发挥作用的,所以审判监督本来也就是检察院的重要职能。
: 【 在 TNDS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个逻辑我觉得不对啊…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应该是站原告这边啊…你觉得法院把被告判重了是什么鬼…审判监督职能建议移交监委,检察院就负责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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