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这个概念本身已经是不合时宜了。比如电动汽车和汽油车,你需要区分它们是机动还是电动吗?
同样的,路面上的摩托车和电驴,体型一样,为什么要强行加个机动车的帽子来区分呢?
最合理的方案是按照行驶速度划分行使区域,摩托如果和电驴一样肉肉的跑,那就应该到非机动车道,跟汽车一样跑之路就是害人;反之,如果它跑的比四轮还快,完全不会挡路,那就应该在机动车道。
之所以法律不这样规定,是因为没法执法罢了。
【 在 dutchens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想走非机动车道,为啥不骑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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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摩托车在机动车道被人不当机动车的时候,高速不让跑的时候,骑士们一个个都气急败坏的。然后堵车又不把自己当机动车,这妥妥的双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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