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确有出行需求,想大冬天的能遮挡个刮风下雨,能有孩子的接接孩子,按大家所说的保守估计北京就有十几万,说说明确实是人民群众有出行需要,那么为何不规范管理,而不是一刀切的全取消?
说啥老百姓有出行需求,这就是放P,开汽车的说你不为啥不买车,你为啥摇不到号?你可以去步行,可以打车,可以骑车,总之不能碍着我有车的人的权利。
你没车的没号的人可以去死了。
【 在 marsteel 的大作中提到: 】
: 道交法规定, 应该方便群众, 应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 老百姓有出行需求, 低速老头乐满足的需求, 政府应该保障.
: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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