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值得讨论的是用何种手段去推进低速电动车的立法工作. 现阶段这就是非法机动车, 这不用讨论.
当然立法出来后现有产品也是上不了牌照的, 得重新买正规产品. 就好比老的大功率电摩也没资格上京B. 得出厂有合格证一致性证书的才行.
【 在 kaos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要是说三轮电动车是机动车, 那么两轮电动车也是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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