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这样的行为还是过于理智了。比如占用车位可能最终的后果就是赔个停车位的钱,那能多少钱啊?但是,当初错占车位的人,可能四下都找不到车位,结果等于花了点钱找到了最方便的一个车位,他心里未必觉得不值得。还觉得挺聪明。此类情况,还类似于花100元钱的罚款,限号那天出来开3-4个小时的车,相当于打车了等等。
此事属于知法犯法,应该从重处罚,比如按照停车费的公允价值赔偿十倍。或者计入个人征信记录。
【 在 adminking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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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电动车占邻居车位还偷电充 结果次日被拆成一地零件
: 自家车位被别人的电瓶车占了,并且还被占用充电,遇到这样的情况,是不是有些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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