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没有从你自己的逻辑中出来,事故定责是依据交规来的,交规没有规定限号车发生事故需要承担额外责任,那就没有额外责任,按你的逻辑,超生的人本来也没有权利出生就更不要提什么上路的权利了,发生交通事故先担一部分责任?和别人发生矛盾就天生不占理?
【 在 bxcaoba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举的例子和我的例子核心区别点在于权利,司机出生,司机在某个特殊的时间点出发都是司机(及其父母)的权利,因此不对造成的恶果承担责任;相反,限号车没有在特定时刻出现在特定区域的权利,因此要为恶果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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