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sdglmn 的大作中提到: 】
: 结果符合预期,前年夏天蹭了台出租,小剐蹭几乎不用修那种。保险修车之后问我要误工费。我说你去法院告吧,法院判多少就赔多少,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嗯;
我碰的这个出租司机;到法院起诉后,把原来7天的修车时间,改成要15天;
因为修车厂是他熟人,他决定起诉后,就找修理厂开了15天的提车条;
法院审理时,我以微信聊天证据,保险公司以修理厂的理赔赔偿时间证据,否了他。
最后感叹,还是觉得法院很讲理,很讲证据链完整。有事去法院,公平合理,是多是少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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