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个我个人几年前的经历:当天下班进小区后,在离停车位大概还有100米左右的内部道路上缓行,前方一大爷在路边走,担心摁喇叭吓到大爷就慢慢的往前挪,没想到车到跟前了大爷突然转向往道内走,撞到后视镜后人倒地了,下车查看后大爷就抓着我不放,鼻子里出血,赶紧打了120,122和保险公司电话,本来想直接开车送大爷去医院,但大爷要求必须警察到了才能走。警察到现场后走了快速处理流程,说是我有保险对方是行人,让我自认了全责,120也到了,我就跟大爷一起上了救护车。到了医院后全程垫付医药费,从头到脚CT,核磁等各种检查做了一遍,医生诊断结果为鼻内软组织挫伤,肘部软组织挫伤。全部医药费下来4600,我要求大爷住院观察几天,大爷说不想在医院住,于是打车送大爷回家。后来保险公司赔付了医药费,并额外给大爷2500元营养费(保险公司说这种事故只要人没事,交强险保额也够,尽量给钱一次解决),签完协议后这事就算结束了。
由于是邻居,后面几天也买了水果营养品去看了大爷,让我意想不到的是一周后大爷女婿出差回来后再次来找我,要求我给赔偿误工费,原因是大爷觉得身体不适不能照看孩子,他要请假一周送孩子上学。另外还要一个月后再带老人去医院做一遍全身检查,确保没有脑震荡等后遗症,后者再给一笔补偿金他们自己去检查,否则老人心里总觉得吃亏受罪了,保险公司说已经签订协议了不会再给予任何补偿,只能我跟家属来商量。好在对方家里也有明事理的人,我个人出了1000,其他费用她给我补上让我一并转交给了大爷,这事才算结束了。从那之后但凡再遇到交通事故,一律按三不一没有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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