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一遍,人车混行的路不属于“道路”,行人路权高于车权,可以认为汽车蹭人行道开开。对错要有公共规则做标准,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一丝不苟,不存在“苛刻”的问题。司机上车前绕一圈观察就是血的教训,非常必要,一点不“苛刻”。既然小孩是在人行道上玩,当然蹲下玩也没问题。妈妈认为汽车启动有义务确保行人安全,所以才不紧不慢,就像我去餐厅吃饭,想不到厨师会砍我一刀,当然不用担心。
【 在 lailuotalie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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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在道路上玩滑板车就是有错(有点苛刻)。小孩玩滑板车过gl8车头时蹲下,这个也是有错(也有点苛刻)。妈妈纵容小孩玩耍有错,发现汽车启动还不紧不慢的走,没有抓紧上去追赶孩子,大错。小孩没法指责什么,妈妈安全意识实在太差,反应也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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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你要唠这个我可不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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