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niuhua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死者家属想要更多的钱,保险出的+车主个人出的,双份,这太贪心了。
: 开车真得注意安全,我们村一个人出过两次事故,撞死3个,都是开单位的车,所以单位替他赔的钱。
: 我表哥堂哥这些亲戚里也出过几次事故,2个是职业跑运输的。
: ...................
家属想要双份,也谈不上叫贪心。因为保险那份,民事责任赔偿,本来就是他的,那是法律规定好的,不存在他想要不想要的问题,哪怕他不想要恐怕都无权放弃(人身伤害赔偿有专属性,不能放弃)
另外那一份,实质上是受害者和司机双方博弈,司机想自己掏钱换取受害者方谅解从而减少刑责,受害者方想把这谅解以一个较高的价格卖给司机,就看这个价格双方是否能打成一致了。
另外有一点要说明,前边也有人说到了,定罪量刑主要依据还是主观恶性和客观损害情况(损失大小),谅解书并不是必要条件,只是一个能减轻刑责的重要条件而已。
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司机三者险尽量买高,这样能覆盖民事责任赔偿。开车谨慎,这样基本不会出致死的事故,即使出了致死事故自己也不会是主责,没有刑事责任。万一真有刑责了,积极赔偿取得对方谅解以减轻刑责,同时积极悔罪。不要抱怨对方贪心,实在谈不成,那就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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