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国道110线(延庆西五里营至下营村段)
道路通行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北京国投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道110新线因通车里程延长调整车辆通行费标准的申请》(国投公路文〔2008〕23号)、《关于国道110新线因通车里程延长调整车辆通行费标准申请的补充说明》(国投公路文〔2008〕26号)和《关于报送国道110改建工程项目整体财务测算情况说明的请示》(国投公路文〔2008〕28号)收悉。经市政府批准,现就通行费标准等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通行费收费站
国道110线(延庆西五里营至下营村段)暂与国道110线(昌平德胜口至延庆西五里营段)共用莲花滩收费站。暂采取开放式收费方式,一次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通行费标准
国道110线(延庆西五里营至下营村段)纳入总体收费里程计收车辆通行费。车辆通行费费率标准按0.5元/公里·标准车计收。
总体收费里程的具体通行费标准为:
进京方向:一类车:25元/车次、二类车:50元/车次、三类车:80元/车次、四类车:95元/车次、五类车:105元/车次。
出京方向:一类车:15元/车次、二类车:35元/车次、三类车:55元/车次、四类车:65元/车次、五类车:70元/车次。
待国道110线(昌平德胜口至延庆西五里营段)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后,出京方向再改按全程收费标准执行。
三、收费期限
国道110线(延庆西五里营至下营村段)收费期限自正式通车之日起不超过25年,收费终止时间与国道110线(昌平德胜口至延庆西五里营段)一致。
收费期满,符合本市有关标准的公路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必须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
四、车型划分标准
车型划分标准按统一车型划分标准执行(车型划分标准见附件)。
五、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六、你公司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以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八公开、五统一”的要求,做好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延长收费期限,同时接受各级交通、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批复自通车之日起执行。
附件:车型划分标准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
主要是就剩两年了,估计也没啥动力谈提前回购。。
【 在 kaikaixinxin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国道收费,谁允许的?
: 第二,简直是路霸。。。没见过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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