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不一样,首先用货拉拉这种服务的人根本就付不起律师费,下场会比在国内惨多了。
估计连那点补偿都拿不到。
【 在 beinghalf (wellbe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要在美国请搬家公司,请红脖子拉货几个小时才50多,红脖子绝对拿枪把姑娘崩了。
: 本身来讲死者为大,但我还是想说,人与人之间本身应该相互体谅,要是一般人,搬家东西多搬下搬上几十趟的,给点辛苦钱让师傅有活路也就过去了。非要搞的自己辛苦,对方难受, 一个23线城市月薪2万的,非要和一个最底层的较劲,戾气积累多了,很容易发生横事儿。这都是千
: 劝告活着的各位要避免出现这种非对立变成对立的局面,多多在对方离场考虑问题,对家庭工作社会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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