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是司机个人财产,更何况司机本身就是要维护车的状况,不能说是一直开着的,这次车窗不是我打开的,是上次某某某坐车的时候开的,那就跟他无关了。 这样的司机是不是太没责任心了,只管自己坐的这边车窗状态,还是什么乘客乱动也跟他无关了。
判他刑事责任主要原因就是他和乘客跳车构成了直接的因果关系,并且是过错方。
他的错在于:
1. 受害人在跳车前,极大概率已经表明停车要求。他为什么不停车。(你可能说你没在场,都是空想的,受害人根本就没要求停车。)
2. 由于言行不当让被害人产生了危险信号,致使其产生跳车念头。(你可能会说受害人是疯子,危险都是她空想出来的,因为她又傻又作)
3. 受害人跳车过程中,没有及时制止,处理不当。甚至很可能坐视不管。(你可能会说跳车过程太快,司机在专心开车,根本没看到)
后面括号里面的回复都是 通常情况下不会出现,除非司机能举证。 为什么让他举证,因为这些解释都是概率小的事情。
受害人有没有错,肯定也有错,但是人已经没了,问责毫无意义。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货车的车窗还真不一定能控制,而且车窗本来就是一直开着的。警方通告里有。
: 行人闯红灯被撞死,司机也不一定就有刑事责任。
: 如果你说的有责任是民事责任,那我没意见。但刑事责任另算。
--
FROM 123.12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