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吧,如果你是打算要做危险动作,比如抢方向盘,拉手刹这种,你就比照龙哥反杀那事就行,你受到的现实威胁达到别人拿凶器招呼你这种程度,你可以开始无限防卫了。
如果你是打算开车门跳车,那你只要能接受后果可能需要自负就行,因为你对威胁的判断未必是客观存在的,假象中的威胁一方如果没做实质上的侵害行为那就没有达成犯罪开始的条件。
【 在 leyouyip (leyouyip)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意思没有认为我判断错了,我给你讲了那么多条件,先是有争吵,后发现路线不正确不回应不停车(至于开窗后有没有减速我不清楚)就认为是身处危险之地了。大家现在是知道那条路没事,所以认为跳车女是作,死了活该。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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