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讨论,赞。
2、上层具体指的哪个单位?授权书能查吗?如果可以授权给协管,为什么不能授权给公民呢?好像大家如果都拍违停,也不会出什么乱子。而且,还节省了协管的工资——纳税人的钱。
3、确实一样,但前提是我不追究。也就是说在私人物品上贴条或什么的,哪怕没造成实质性损坏,物权人是不是有权不让任何人贴条。
5、如果执法时可以,那怎么才能判断是否在执法呢?就像是经常看见救护车闯红灯,如果去救人咱也理解,如果不是去救人那就应当遵守交规。经常想,应该有专门的系统,救护车出车时就把简单信息录入系统,任何人都可以查。警车是不是也是一样的,执法时录入非保密信息,至少知道你是在执法。但无论怎么说,长时间甚至好几天停在派出所门口不能算执法吧?
6、国库的范围太宽范,而且具体到这笔钱咋花的也很难搞清楚。能否指定就划转到社保基金,让大家别总担心社保的钱不够。
【 在 TNDS 的大作中提到: 】
: 2.协管权利是上层赋予的
: 3.可以啊,你剐蹭别人停着的车留手机号和贴条性质没区别啊…
: 5.执行任务的警车不受交通法规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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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okaym FROM 220.113.12.*
FROM 220.1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