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没逻辑,而且“不是正常人”,你有逻辑,也是正常人,我想请教你,作为一个正常的普通老百姓(非法官),为何在这件事情上的关注点是,司机是不是“有预谋”犯罪,而且还非要把他往激情犯罪上带。是否激情犯罪,不知道这件事情为何如此重要。
是不是想说:谁让乘客往车上扔了一个水瓶子呢?毕竟这个水瓶子砸到了人家的车,刺激了人家,当然这个行为很恶劣,比半夜拒载还要恶劣,是吧?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那么这个世界就毫无安全可言了,比如你在地铁要等到所有人都上了车而且还有很大的空档你才能小心翼翼的上车,因为你挤上车可能会挤到别人或者会踩了别人,比如快递员把你的快递乱扔砸坏了你也不能生气,毕竟他们生活不容易,你投诉他们,他们知道你的地址。再比如你打车一定要让司机停在自己方便的地方,然后一上车就赔笑脸,毕竟有些立交桥或者小胡同是很难走的。
谁知道什么时候这些小事情就会刺激到别人,让人家激情杀人呢是吧
另外,激情犯罪就可以开脱死罪吗?不是,药家鑫激情犯罪也判了死刑。而且如果舆论支持说,乘客也有错,可以不判死刑。那这不是更加刺激“激情犯罪”了吗?对于一个易怒的人,你还要告诉他:没事,激情犯罪,量刑会轻的。那成了,老子大不了二十年以后又是个好汉,你可是被老子弄死了。让你丫的作,我们是要鼓励这种状态吗?
对了,还有,谁让你作的,我讨厌人“作”,作就要付出代价,这个道理倒也立的住,可是每个人判断“作”的标准,是不同的,如果鼓励这种行为,总有一天,也许自认为自己的一个普通行为,别人也会认为很作,而被“除害”了的
【 在 Moutinho (Joa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有点没逻辑,喜欢瞎拍脑袋做道德裁判。这个事件中,司机并不是有预谋的犯罪,没有预先确定的犯罪动机,也没有事先选择好的犯罪目的,但在被害人的刺激下而失去理智,失控下短时间内反复冲撞将被害人伤害致死。司机的犯罪是属于故意犯罪,但主观恶性一般认为较预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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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rwroni FROM 115.171.19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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