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第一条,是道交法实施条例,补全吧: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昨天本版事项,应符合“人行横道”的禁止条件
又折回去看了下照片,停止线后有一段空间,可以做到不压人行横道
但是,那个空间明显是已经越过停止线,所以可以算做闯红灯。绿灯期间,不压斑马线,或者到路口中间掉头,似乎才是合法的
【 在 blackbamboo 的大作中提到: 】
: 1,道交法: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 2,现行国家标准GB5768.3-22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第4.1.5.6条: 除掉头车辆外,其他车辆的行驶方向均应遵循导向箭头的指示。
: 发自「今日水木 on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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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wiminriver FROM 121.69.10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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