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根本不算教训啊
这算鸡贼想耍无赖没有得逞,没有付出额外代价
【 在 KuiCanLa (亏惨啦)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教训了一个加塞的鸡贼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Apr 14 15:03:24 2021), 站内
:
: 过程:三环辅路排队下三环,排队的车辆很多,我排了大概10几分钟
: 鸡贼哥不排队,直接直行路线在转弯处强行加塞
: 我跟前车比较紧,
: 加上转弯,对转弯半径控制的不好
: 鸡贼哥强行加进来后,我的左前保险杠与对方右后轮发生剐蹭
: 对方加速逃跑
: 我先后两次追上对方,对方也摇下车窗,提醒对方发生剐蹭
: 对方置之不理
: 并从非机动车道逃跑
:
: 我报警,122,去清河交警队以肇事逃逸立案
: 隔天清河事故组打电话让2日后去开车去处理
: 开车过去,查看监控,
: 责任事实比较清楚。
:
: 关键点来了,交警不认为是逃逸,说是剐蹭到轮胎对方不知道
: 这个情况我认可
: 但是我先后两次摇窗提醒,这个我认为符合逃逸情节
: 交警一如既往的和稀泥。
: 我就态度强烈,坚决要求以逃逸处理
: 交警有点生气,说该走流程走流程
: 这时候对方怂了
: 比较要扣车,走流程,弄不好12分,还拘留
: 提出了私了,
: 我拿出了提前准备好的4S的定损单
: 加上来回折腾的误工费
: 算是一个比较合理的金额
: 对方认可。
: 其实我只是想给鸡贼个哥一个教训,也没必要真的闹下去
: 没时间折腾,闹下去对谁也不好。
:
: 最后写协议,签字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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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www.newsmth.net·[FROM: 10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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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engxinyi FROM 111.206.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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