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通高速的山区县是煤炭运输必经之地,许多运煤车辆进出,都要经过这个县。当地有干部表示,县里工业不发达、企业较少,“领导要钱就找交警等执法部门”。
当地许多司机反映,县内这段几十公里的省道上,就有近10个电子违章抓拍设备,在其他道路上,“电子警察”也很多。但同样在这条省道上,临近另外两个县的范围内,路况环境几乎相同,交通违章抓拍设备却很少。有司机说,除了设置的横杆测速设备多之外,该县在道路下坡、拐弯等地方的路边树旁还有安装立杆式测速抓拍设备,这些“电子警察”相对比较“隐蔽”。
一位被罚数次的司机对这个县内省道上某个立杆测速设备颇有微词:“对来车拍车头,对去车拍车尾,道路规定时速60公里,突然限速30公里,不是特别熟悉的当地人,很难避过,一旦超速被拍,经常会被扣12分、罚1000元。”当地也有老百姓反映,群众对这个立杆式测速设备颇有怨言,这个设备也曾数次被人为破坏。
执法处罚的初衷,是对被执法者的惩戒震慑和教育引导,执法处罚变味“逐利执法”,难以起到应有功能之外,必将引发群众不满,损害政府公信力,违背了执法为民的初衷。
这些现象表面上看是某些职能部门执法方式不当,但根子上是少数领导干部错误的政绩观作祟。地方民生事业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撑,当地领导干部应该通过带领当地苦干实干,大力发展经济获得,而不应该走这种“靠山吃山”“靠路吃路”的“山大王”捷径。
【 在 gliet 的大作中提到: 】
: 半月谈评:靠罚款撑起1/3财力?地方政府岂能“靠路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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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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