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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 交通非法成本太低
pl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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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8 12: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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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给自己找理由罢了 不信问问他拿的出车位的产权证吗?最多就是长租合同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标明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楼主说了产权车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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