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换位思考一下。我撞了你,给你造成了身体疼痛,让你好几天不能上班工作,但我愿意负责送你上医院,所有医药费都给你报销(实报实销),但不能给你一分钱安慰,你乐意被我撞吗?
你当人家身体也是汽车啊,车辆碰撞只需要把车修好就行了。
保险都能覆盖的事情,2-3千人家也同意了,并没有要个天价,为啥你还纠结呢。求助个屁啊,你就是欠揍的主。
【 在 Wawrink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摩托车区全责,对方行人要价太高,我报警走保险。
: 警察出现场快速事故单,行人轻伤擦破皮,坚持去医院。
: 先后三天两次拍片都无骨折等严重伤痛,医生鉴定软组织损伤,好像这个只要去医院永远都会有的,这个没办法,得遵医嘱。给开了扶他林,对方要求病休给开了三天,总费用四百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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