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就是大家都撕破脸了吧?,撕破脸了,所以就靠法院起诉,看法院怎么判呢,那个时候实际上跟保险已经没啥关系了。
这种题好像是日经帖,隔段时间都会出来,我以前也遇到过,就是被撞的人觉得亏了,要的价格对方又达不了他的预期,这种情况下,我就没完没了的去看病,是不是法院和法律所支持?
如果交警判定轻微事故,事发当日你也去就诊了,没有问题,然后再重复去治这个事不是法律和保险所支持的。
如果你理赔的额度小,就几万块钱,一般保险公司也不在乎这个钱,但是超出这个之外的保险公司有权不管,这就应该你全责方赔跑不了了
【 在 resi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三不一没有原则是针对故意讹诈,或者伤亡太大了后续可能不可控的情况。他这个保险可以覆盖,人家要的钱也是合理范围,都在保险快速理赔范围内,一分钱不出就是有点不讲武德了。
: 还是那句话,板上有哪位同学愿意被人撞一下,不需要到骨折的程度,对方仅仅出医药费治疗一下
: 来自 ELE-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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