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贴子,你发了多少个版面了,看看有多少人支持你。之前的方案,对方和保险公司都同意,就你反对。现在你求仁得仁,怎么又变卦了?反正“都是奸人要害朕”。
【 在 Wawrink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摩托车区全责,对方行人要价太高,我报警走保险。
: 警察出现场快速事故单,行人轻伤擦破皮,坚持去医院。
: 先后三天两次拍片都无骨折等严重伤痛,医生鉴定软组织损伤,好像这个只要去医院永远都会有的,这个没办法,得遵医嘱。给开了扶他林,对方要求病休给开了三天,总费用四百多。
: ...................
--来自微水木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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