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 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高速刹车很有迷惑性,每秒30米的速度,如果预留刹车距离100米,只有3秒时间,稍微一犹豫刹车距离就不够了
【 在 zeus2615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交规非常不要脸,交规规定时速等于距离,路上30速度要保持30距离?就是纯粹撇清自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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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west (马克吐温)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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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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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est FROM 117.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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